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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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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来源: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区督导机构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督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各区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评估;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复查;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