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36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2〕16号)和《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二、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一)学校疫情防控。重点检查强化机制保障、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师生对相关疫情防控方案的学习、健康监测、返校流程等情况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的条件,是否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按规定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排查风险;是否做好应急处置演练及各项应急预案,并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
(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情况、中小学校园安防“4个100%”完成度,食品、饮水和消防安全管理,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和危化品管理情况等。
(三)开学常规情况。重点检查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准备、后勤保障和规范教育收费、控辍保学、学生关爱体系执行、学生欺凌防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时间和范围
时间:各级各类学校确定开学时间的前后三周
范围: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检举、全市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