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海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着力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到2025年,特殊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5%以上;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端延伸,各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显着扩大,每个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特殊教育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学前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融合教育全面推进,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三、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市各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到2025年每个区均建有特殊教育幼儿园或附设幼儿园(学前部);同时,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一人一案”特殊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到2025年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5%以上,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程度。
三是持续加大投入,大力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继续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任务,提高融合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专业指导与服务能力。
四是落实各项政策,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配备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待遇。
五是推动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区统筹,落实区政府办好特殊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村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调动医疗、康复、专业机构等各方面力量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纳入对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定期对特教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成绩,宣传和弘扬特殊教育教师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宣传残疾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