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整治改造城区“三线”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黎晓夏 |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水平的提升,城市面貌得到了巨大的改变。特别是在“三线”(电线、网线、电视线)管理方面,一改过去乱搭乱接的状况,中心城区和新建小区基本达到了规范要求。但在城市老旧小区集中的区域,城区的老集镇,受到地域、投入成本因素的制约,违章交越、搭挂的现象还依然严重,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一、“三线”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海棠区藤桥片区为例,藤桥村委会和永宁社区辖区相互交融,贯穿5条街道(解放路、新民路、前进路、红卫路、新建路),共有13条背街小巷,现有的新老街道小巷狭窄,街道上的有线电视、电网线由于没有规范合理性的规划显得杂乱接驳,特别是“前进路”刮风下雨天气更是直接垂落地面给行人带来隐患或是悬挂半空导致过往车辆造成交通堵塞。经过分析,“三线”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的安装不规范。首先路线的选择没有经过综合考虑,特别是进户线存在着与电力线严重的交越问题;其次,部分电缆线路的吊挂线没有按照规范选择钢统线,而是采用铁线代替,容易断线、悬垂太大金属的钢统线(或铁线)没有进行防雷接地,电缆进入建筑物时没有将电缆外部的导电屏蔽层接地。
(二)技术维护力量薄弱。电网经过多年的改造,线路的敷设和保护系统的配置都比较规范,加之系统的接地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推广使用,使触电事故大为降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这些保护设施在使用和维护的过程中,技术力量没有跟上,出现故障后没有及时修复,导致供电线路系统的保护形同虚设。
(三)部门重视不够,基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部门之间互相准诿,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一线员工,无论是电工、网络或电视的收费员或巡视员,都只管着收费,对线路存在的隐患排查处置不力,基至对用户反映的问题,采取拖拉、推谈的方式应对。
(四)执法监督乏力。部分安监部门对企业之间的工作协调不够,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执行不力;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二、整治改造城区“三线”的建议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城管、规划、住建、财政、科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实施“三线”整治工作。各区相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大统筹力度。电力、有线电视和通信公司要确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二)落实经费投入。“三线”整治项目,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费用,具体比例和金额根据当年度项目需要进行分配和落实。各管线单位应据“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费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后期有收益的改造项目。
(三)严把规划施工关口。将强弱电线路建设规划纳入市政统一规划,特别是在管道敷设和新立杆路方面更须严格把关,原则上已经采用管道敷设治理的建成区内主要道路不再新立杆路,新建、扩建道路和新建园区、居民小区等的管道管廊要及时跟进敷设。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密切跟踪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验收工作,对达不到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的,绝不允许投入使用。
(四)创新管理工作模式。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日常运维管理机制。支持成立由政府主导、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单位,参与弱电日常运维管理。为避免线路前治后乱或发生功能中断风险,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的管道管廊和杆路等设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日常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所需的费用由相关运营单位分摊承担。
(五)强化基层综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和搭挂进行安全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把“线乱拉”长效管理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畴,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着重查处违规架设、胡乱附挂、私拉乱接和影响城市容貌和秩序的“线乱拉”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基础,积极整合包括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电力监管等在内的各类辅助工作力量,不断拓展提升网格管理功能,建立健全专职或兼职网格化执法队伍,并逐步做到一员多用、多元合一,确保实现对“线乱拉”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全覆盖。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同时,培养一支懂技术、善管理、高素质的管理和运行队伍。电工、广播电视的巡线员应分片包干、定期进行线路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正常工作考核范围,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才能把安全工作落在实处。